李纪恒副书记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昭通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0-6-22 11:27:07  

强化责任 抓实关键

坚决打好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昭通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我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09年扶贫开发工作成绩,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确保《云南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目标任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现场会议在昭通市召开,主要是昭通扶贫开发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显著,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资源整合力度大。“十一五”以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近30亿元、信贷扶贫资金8亿多元、社会帮扶资金2亿多元,集中建成一大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项目。二是产业化扶贫措施实。形成一批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农户建基地、基地促龙头的产业化扶贫开发片区。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果好。大力实施“百万劳务输出工程”,抓素质提高,抓市场开拓,抓维权服务,抓创业促就业,推进由人口大市向劳务输出强市转变。2009年,全市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12.87万人,实现务工工资性收入111.8亿元,农民人均务工纯收入达1191元、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5%。四是大扶贫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市级领导“三联系两深入”制度,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带动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投入扶贫开发。

    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昭阳区三甲劳务输出基地、华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鸡养殖基地和鲁甸县小寨乡整乡推进现场;刚才,昭通、曲靖、西盟作了会议交流发言,还有13家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扶贫开发的好经验、好做法。看了现场参观点、听了会议交流发言后很受启发,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相互借鉴,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共同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得更好。

    2009年是我省扶贫开发极其重要、极具挑战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团结一心、克难奋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省贫困人口净减少1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取得新的成效,突出表现为两个明显提高两个步伐加快四个力度加大两个明显提高是,7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增加227元,达到2569元;贫困地区整体经济实力明显提高,7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业总产值、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提高了83.98亿元、55元。两个步伐加快是,产业扶贫步伐加快,到户贴息贷款首次突破30亿元,受益农户33.5万多户、户均增收1061元;20个乡镇整乡推进试点和10个县的“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步伐加快。四个力度加大是,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加大,全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25.37亿元、增加5亿元,州(市)、县(市、区)配套资金7.08亿元、增长25.08%;解决贫困地区民生问题力度加大,贫困地区饮水安全、乡村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得到较大改善,农村低保、新农合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会扶贫力度加大,定点挂钩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外资扶贫等直接投入资金11.78亿元,帮助引进资金14.03亿元;特殊困难群体和特殊困难区域扶贫工作力度加大,莽人、克木人、彝族支系僰人、瑶族支系山瑶、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兴边富民新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扶贫战线干部职工和贫困地区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战斗在扶贫开发第一线的同志们,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上海市表示诚挚的感谢!

    对2010年全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垂柱副省长还要提要求,大家要抓好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几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

    2010年是我省扶贫开发事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既要确保《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又要制定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和“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相关规划,任务十分艰巨。从当前情况看,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既有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

    一方面,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环境向更加有利于缓解贫困的方向发展。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努力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特别强调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作为推动供需平衡的有效结合点;特别强调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把加快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放在西部地区。这为我们做好20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将好于2009年,我国和我省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不断巩固,今年一季度,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490.06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比全国平均数高3.1个百分点,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开局,这也将有利于缓解贫困。

    另一方面,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国民经济连续多年较快增长和坚持不懈的扶贫开发使我省农村的贫困状况得到很大改变,但是在当前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同现,新旧矛盾相互交织,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问题增多,增加了扶贫开发工作的难度。一是虽然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致贫因素较多且复杂、返贫压力增大。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快推进,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广大农村资源要素也在加剧流失。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已成为贫困农户的经常性威胁和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去年入秋以来我省遭遇的特大干旱造成80%以上的小春绝收、并严重影响到大春生产,因灾导致的返贫问题进一步凸现。另外,工程移民、建设用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项目,都可能产生新的贫困群体。二是虽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区域、城乡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三是虽然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总体有了改善,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交通、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当地群众。四是虽然部分贫困地区已经实现整体脱贫,但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昭通、迪庆和怒江等州(市),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中的困难群体的贫困问题仍然十分严峻,农村残疾人贫困面比较大,实现脱贫致富受到多重制约。五是虽然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初步遏制,但生态环境保护区农民的生计问题还没有得到稳定解决。总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准确把握扶贫开发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扶贫对象覆盖、政策体系安排、目标任务部署、扶贫方式创新上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更有力措施,确保《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做好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开发式扶贫方针,瞄准最困难的地区,突出特殊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群,扶持最弱势的群体,解决最紧迫的问题,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开发机制,明确各级责任,整合各种力量、连片开发、合力攻坚,确保如期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确保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改善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

    二、要进一步瞄准和锁定扶贫对象

    强化识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这是当前乃至今后十年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性建设。多年来,我们也一直在探索瞄准贫困人口的有效机制,从划定贫困县(重点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到贫困户建档立卡,推动扶贫开发工作重心下移,都是在努力寻求建立更加有效的扶贫瞄准机制。但在扶贫开发实际工作中,难免存在“脱靶”的现象,一些扶贫政策变成了普惠制,一些资金和项目没有向真正的贫困群体和贫困区域倾斜,扶贫开发工作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死角”和“盲点”。这其中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贫困人口底数不清、对象不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此,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把瞄准贫困群体作为提高扶贫开发效率和质量最关键的环节,强化识别和瞄准机制,确保扶贫效益真正体现在贫困农户身上。

    第一,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结合编制未来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相关规划,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各州(市)、县(市、区)要联动起来,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标准,对全省贫困地区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掌握全省贫困人口总数和分布状况,针对不同区域进行致贫因素分析,尤其要重点了解掌握边境25个县、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中的困难群体以及镇雄、会泽、广南、宣威、隆阳、昭阳等贫困人口大县(市、区)的贫困状况,并进行总体评估,以进一步明确我省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认真做好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工作,把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乡(镇)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并将这些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动态档案,实行电脑管理。建立帮扶台帐,电脑记录与卡、册、薄、档一致,及时记录帮扶情况。

    第二,要认真搞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国务院扶贫办提出今年力争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办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扎实抓好试点工作,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国家重点县和省级重点县;要认真研究本地情况,分析扩大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要高度重视扶贫对象与低保对象的界定问题,尽快核准帮扶对象,并制定农村低收入农户扶持办法。

    第三,要努力瞄准贫困对象实行帮扶。扶贫对象识别出来后,把瞄准贫困对象作为铁纪律、硬任务,确保贫困对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有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重点不突出、帮扶不到位的问题,坚决防止和避免出现锦上添花、垒大户,搞形象工程的做法。进一步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用途,专项扶贫要突出直接扶持贫困户,突出增加收入、提高能力,行业扶贫要更加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落后面貌,充分挖掘扶贫信贷资金的潜力,引导部门和社会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努力探索基础设施主要靠行业扶贫、增收项目主要靠专项扶贫、扩大规模靠贴息信贷、社会扶贫上水平的扶贫开发新路子。突出重点,对贫困程度较深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重点倾斜、优先安排,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的报批制度,严格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公开透明制度,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身上。

    第四,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同意,为更合理地确定新阶段的扶贫标准,在按现行标准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四分之一以下农村人口进行监测,为完善扶贫标准调整机制提供基础和依据。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动态监测机制,把贫困人口和低收入村的数量、分布和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搞清楚,为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准备。

    三、要全力打好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攻坚战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极为关心、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加大对我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重要的政治责任和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面推进全省面上扶贫开发的同时,集中力量打好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攻坚战,用6年左右的时间努力解决这些地区的深度贫困问题,帮助他们逐步走向脱贫致富道路。

    第一,要科学制定规划。以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围绕基础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基本素质提升、基本保障构建、基本队伍建设,把安居温饱、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素质提高、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通过帮扶,使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有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较健全的社会保障、有较为充分的就业、有战斗力较强的村级组织。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省扶贫标准、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户,均应列为帮扶对象。要做好扶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规划与藏区发展、瑶族支系山瑶帮扶、独龙族整乡整族帮扶、“兴边富民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强化项目对接、措施对接、部门责任对接,确保各个专项规划重点突出、各有侧重,形成有机整体。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民委要加大对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协调力度。

    第二,要大力实施集中连片开发。近年来,我省在扶持布朗族、基诺族、苦聪人、莽人、克木人、僰人发展以及整乡推进试点中创造了不少集中连片开发的成功经验,证明连片开发是扶贫工作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我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分布呈 “点线面并存、连线成片贫困凸现”的状态,集中连片的特征更为突出。在财力、物力有限的条件下,如果延续过去部门各自为战、资金分散使用、救济式“输血”帮扶的老模式,扶贫开发将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打破区域界限、强化集中连片开发,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采取“大会战”的形式合力进行攻坚,一个片区一个片区的加以推进。科学划分片区,将贫困类型相同、开发条件类似、地理位置相近的地区作为一个片区,对山、水、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配套,推动主导产业向这些重点地区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向这些重点地区延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向这些重点地区倾斜,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实现整体推进。

    第三,要强化定点帮扶责任。据省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和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分析,全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涉及1.3万多个自然村、近100万户人口,其中深度贫困人口153.4万人。要强化定点帮扶,把这1.3万多个自然村和村内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滇单位、贫困村和贫困户所在州(市)、县(市、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全省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落实挂村挂户责任人,细化扶村扶户发展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任,保证每一户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挂钩联系,保证每一贫困村每一贫困户都有具体的发展规划和脱贫措施。对挂扶村、户制定的帮扶规划和脱贫措施,应全部输入扶贫信息网,实现网上查询。

    第四,要完善和拓展扶贫开发方式。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插花式”贫困区域,采取就地整村推进或整乡推进的方式予以解决。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资源负载过重、发展空间狭小的贫困地区,要强化易地搬迁,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小规模集中、插花安置方式就近安置一部分,在城镇安置一部分。对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资金的贫困户,帮助建设入户增收项目。有一定转移能力、希望外出打工的劳动力,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增收。劳动能力较低的贫困户,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到户扶贫资金委托经营,依托龙头、合作社等实现增收。土地等要素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采取承包、租赁、转包、参股等方式,加大土地集约化经营力度,增加农民农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四、要切实抓好扶贫开发重点任务的落实

    以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一体两翼”战略是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创新举措,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全力抓好落实。

    第一,要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具体就是统筹安排、抓大不放小抓大就是把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作为整体脱贫的主渠道,实施区域性连片开发,打造一批产业扶贫亮点。不放小就是帮助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开发当地资源,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建立农民增收的稳定来源。把一村一户的特色小产业与区域性的特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提高产业关联度。连续集中投入资金,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扶持发展比较优势突出、市场空间大、与基地农户衔接紧密、能拉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要突出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整乡推进试点。着力抓好整村推进,围绕“六项”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集中力量,认真编制并落实村级规划,做到实施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脱贫致富一个村。集中力量抓好20个整乡推进试点乡镇的工作,为面上推广提供经验。充分发挥好整乡推进这个平台,产业连片开发,项目集中建设,服务统一承担,实现区域化、社会化、产业化全面推进;以科学规划为龙头,构建整合项目、资金的工作平台,以县为单位统筹各部门的力量,发挥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和财政扶贫资金的“黏合剂”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的宣传力度,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第三,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作为大旱之年提高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抓紧抓好。各地扶贫部门结合就业形势和产业发展,以初中毕业后、高中毕业后未入学的“两后生”为重点对象,创新机制,完善举措,围绕促进劳动力稳定转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产业化扶贫加强农民适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加强与国家助学补助制度的对接,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再补贴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培训基地、劳务基地、创业基地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具有地区资源、传统工艺、特定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切实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要建立强有力的扶贫开发工作推进机制

    机制决定公平,机制更决定效率。扶贫开发能不能达到应有效果,关键在于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

    第一,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一把手”。按照“省负总责、州(市)统筹、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州(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对扶贫工作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拿出足够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工作;乡镇党政“一把手”要经常进村入户,常驻扶贫开发现场督促工作开展。落实州(市)领导联乡包村、县(市)领导联村包组、乡镇领导联组包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户的定点扶贫挂钩责任制,领导干部、机关部门要带头帮扶最穷的村,联系最贫困的户,尽职尽责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扶贫责任,积极履行行业部门扶贫职责。各级扶贫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在抓好专项扶贫规划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为扶贫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在实施好专项扶贫项目的同时,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构建协同扶贫机制,推动面上工作。切实加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要健全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正常增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动员企业、农民、社会其他力量千方百计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省财政要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每年新增扶贫资金增幅应高于财政支出增幅,并通过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全社会增加扶贫投入。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行业扶贫资金筹集力度,将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向贫困人口集中地延伸,特别要向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覆盖。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州(市)和经济基础条件较好、财政实力较强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对各级财政投入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要设立硬指标、硬任务。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增加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2年内集中解决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生产筹资难的问题;鼓励在贫困地区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新型农业保险试点。

    第三,要健全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要制定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分类别对现有的扶贫工作重点县提出目标任务要求,建立一套规范的、与工作绩效密切相关的考评体系与奖惩机制。比如,建立并落实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考核制度,把扶贫开发成效列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并记入档案,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扶贫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不得提拔和重用。借鉴一些省区的做法,对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鼓励贫困地区积极解困脱贫,争取甩掉贫困帽子。将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同扶贫效果挂钩,一部分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贫困规模、贫困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配,体现公平;一部分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激励各地扶贫积极性。

    第四,要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云南单位的沟通和联络,构建沪滇对口帮扶合作良好机制,认真落实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探索军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积极组织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事业的活动,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援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和非政府组织反贫困资金、各类慈善基金等投入贫困地区。建立健全慈善奖励表彰制度,对于社会各界的爱心行动,对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给予表彰宣传。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动员和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探索研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包括企业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扶贫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基地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争取财政扶贫资金给予积极支持和优先配套,甚至可以给予企业冠名权。希望各州(市)通过试点树立样板,积累成熟经验。

    各级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勇挑工作重担,在问题面前不回避,压力面前不躲闪,困难面前不推拖,挑战面前不畏惧,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贫困地区,走访贫困农户,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扶贫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贫困群众意愿。凡是对涉及贫困地区发展重要事项的决策、关键项目的安排等都要以充分扎实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来落实扶贫工作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决不能搞脱离实际、超越财力的“政绩工程”,决不能做“干部出风头、群众吃苦头”的事情,要把政绩留在青山绿水之间、印在老百姓的心坎上。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努力破除思想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最后明确几件事情:一是请省委农办、省扶贫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科学编制好2011—2020年云南省扶贫开发纲要;请省扶贫办牵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科学编制“十二五”扶贫相关规划,对全省扶贫开发作出总体部署,对扶贫重点地区、扶贫重点人群和扶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逐一分析,分类施策。二是请省扶贫办牵头,研究解决贫困人口大县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三是请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扶贫办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扶贫开发考评体系与奖惩办法,在全省形成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四是开展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的研究,条件成熟时出台加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条例。

    扶贫开发是一项崇高伟大的事业,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热切关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强化责任,抓实关键,坚决打好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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